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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高教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

——辽宁大学实施校务公开的调查
2000-10-22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苗家生 我有话说

去年下半年到今年年初,辽宁大学在研究制定“十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中,决定建设新校区。选址方案提出后,校党委立即向教职工征求意见。经过广泛讨论,多数同志不同意原选址方案。校党委充分听取教职工的意见,改变原来的选址。辽宁大学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民主办学,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进校务公开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促进了学校的改革发展。

辽宁大学党委认为,校务公开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社会主义大学的管理必须向广大师生公开,保证师生民主管理和监督渠道的畅通。为了落实好校务公开的规定,党委领导深入各院系就教职工民主管理等问题开展了调研活动。在此基础上,他们起草了《辽宁大学校务公开实施意见》,几易其稿,不断充实。去年11月,在教代会审议的基础上,辽宁大学党委适时讨论通过了这个文件,下发全校贯彻执行,其中,规定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

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公开:包括学校发展规划,办学目标,管理制度等。

学校收费公开:包括收费政策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

财务收支公开:其中收入部分是学校收入的总额,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投资、学费,校办产业收入及其它收入;支出是实际发生项目的全部,包括教职工工资、公务费、维修费、购置费、基建工程费等。

学校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公开:包括学校领导干部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民主评议干部情况,校、处级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

涉及教职工利益工作公开:包括职称评定、业务考核、评选先进、晋职晋级、出国、进修、职工福利基金使用、购房方案等。

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工作公开: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类先进称号的评选,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特困生学习费用的减免和资助等。

招生工作公开:包括招生的政策依据、指数、分数、录取结果等。

实行校务公开,加强领导是关键。辽宁大学党委把校务公开的具体工作与依靠教职工民主办学的其他做法结合起来,着重建立起领导工作网、监督工作网、职能部门系统工作网和基层工作网。这四个工作网络互相推动,互相促进。该校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相关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副校长任副组长,校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及内容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公布,做到校务公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监督工作网以纪委为主,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纪委负责人参加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校务公开实行督促和检查。

辽宁大学校务公开的制度同学校在长期实施民主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紧密结合。一是校务公开实施意见同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事务的制度相结合,贯彻执行《辽宁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二是校务公开实施意见同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制度建设与组织建设相结合。在制度建设上,严格执行党委制定的各项规定,对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领导干部接受教职工监督都有明确规定。在组织建设上,坚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在用人问题上实行公开、发扬民主的措施。三是校务公开实施意见同教学、科研、财务、学生、人事、师资、后勤等各项管理制度相结合,多个制度,一个目标,即紧密围绕培养优秀人才这一中心,加强科学管理,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

从辽宁大学依靠教职工民主办学的工作情况看,搞好校务公开,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渠道,同时研究新情况,开辟新阵地。该校校务公开的形式主要有教职工代表大会、教代会代表团长联席会、工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和专门工作小组、协商对话、情况通报、宣传阵地、校友会和学生家长会等八种。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渠道,辽宁大学教代会已形成了完善的制度规定,教代会讨论的议题和代表的议案,充分体现了校务公开。学校的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教学督导团、招标购物领导小组等是校务公开的重要渠道,学校的重大事项根据不同内容在相应的委员会或小组公开。为实现学校招标购物的公开公正,接受教职工监督,该校党委制定了《辽宁大学招标及采购管理暂行条例》,成立招标购物领导小组,规定凡招标购物达5万元以上,必须经过领导小组讨论,否则视为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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